鞍师公告
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于2021年3月21日结束。按照《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照《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依考生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1、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周一),考生于体检当日早7:00到鞍山师范学院(铁东区平安街43号)正门(北门)集合。
2、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原则上签约在10天内完成。签约具体事宜将由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第一时间联系我校,我校将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公示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备案手续。
3、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个人体检时间详见《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资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体检流程。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点击下载):《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鞍山师范学院
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