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公告
鞍山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国家卫健委、教育部《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总体要求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38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岗安排
8月28日,教职工返岗上班。
二、学生返校安排
第一批,8月29-30日当天,在校生返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第二批,9月3日,2020级研究生入学报到。
第三批,10月8日,2020级本科生入学报到。
第四批,10月9日,2020级专科生入学报到。
上述批次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不得提前返校;实习生根据实习工作安排返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目前仍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开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步进行;在境外的来华留学生在未接到正式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出、防松懈”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安排,细化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学前,各单位要做好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特别是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以及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无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返校。全体师生员工要按照要求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情况。
3、师生返校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选择直达方式,减少途中换乘。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行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并立刻上报学校。经诊断可以返校的,方可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4、返校师生需凭身份证及“通行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核验身份并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属地指挥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和医学检测。
5、各单位要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开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鞍山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21日